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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出口加工区

发布时间:2024-11-25 来源: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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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运华商贸厂房1.jpg

  出口加工区是2003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,7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,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,实行境内关外的监管模式。规划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,已建成投入使用。

  区内基础设施完善,区位条件优越,同时配有现代化的标准厂房,交通十分便利。其中以东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公路为界,分为一期、二期两部分:一期占地面积0.71平方公里,2003年7月通过验收;二期占地面积1.98平方公里,2009年12月通过验收。连云港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,已建成"九通一平"的基础设施及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各项监管设施,建设有18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28栋。区内海关、检验检疫、报关等办事机构健全。

  产业集群:

  (1)依托本市、周边及中西部产业基础,积极吸引与我市主导产业相配套的新型材料、绿色能源、精密机械、消费电子等方面的"大进、大出、大配套" 型骨干龙头保税加工项目进区发展。

  (2)发挥连云港市物流节点的优势,着力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公司、货代公司、第三方物流企业入区经营,加快建设服务区域物流、国内物流、国际物流的保税物流集散中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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